
封面新闻记者 杨博
4月14日,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获悉,4月20日起,对高污染小、微型载客汽车实施限行管控措施。具体如下:
限行车辆
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小、微型载客汽车。
限行时间及区域
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,工作日7:30至20:00,禁止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小、微型载客汽车在成都绕城高速(不含)以内的所有道路以及成都绕城高速(G4202,不含)、剑南大道(含)、天府五街(含)、天华二路(含)、世纪城南路(含)、世纪城路(含)、世纪城东路(含)、科华南路(含)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通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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